1997年电动汽车潮流


1967年,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(CARB)成立,旨在减少空气污染。1990年,CARB制定了一项开创性的环境法规:零排放车辆(ZEV)任务。该任务要求到1998年,加州售出的新车中必须有2%为零排放车辆,2001年增加至5%,2003年增加至10%。这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。

克莱斯勒(道奇、普利茅斯)、通用汽车(雪佛兰)、福特、丰田、本田和日产开始研发电动车。非常昂贵的电动车的浪潮于1997年到来。

道奇大篷车TEVan Electric(克莱斯勒在1993-1995年大约制造了50辆)
通用汽车EV1(1996-1999年间制造了超过1000辆)
丰田RAV4 EV(1997-2003年间制造了约2000辆)
福特Ranger EV(1997-2002年间制造了约1500辆)
雪佛兰S-10 EV(通用汽车在1997-1998年间制造了近500辆)
本田EV Plus(1997-1999年间制造了超过300辆)
道奇大篷车EPIC / 普利茅斯Voyager EPIC(克莱斯勒在1997-2003年间制造了几百辆)
日产Altra EV(1998-2002年间制造了约200辆)

总的来说,所有制造商总共生产了大约6000辆电动车。由于诉讼,加州不得不取消零排放车辆任务ZEV-90。汽车制造商召回了大部分电动车并将其销毁。


Out of Spec制作了一个视频,可以看到电动道奇大篷车、丰田RAV4、福特Ranger和雪佛兰S-10: